1.各种关税术语释义(四)

2.中国什么时候加入WTO

3.什么是关税减让?

4.中国是第几个加入WTO的国家

5.国际贸易组织宪章是什么

6.中国加入世贸组织都经历了哪些“磨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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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的前身,即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当时中国是创始过之一.可后来中国在国民党的控制之下,国民党是中国的执政党,以中国的名义参加世界贸易组织.随着内战的爆发和国民党的逃跑,中国失去了在世界贸易组织的地位.可由于中国的再次崛起,在2001年的时候,中国冲破一道道阻碍,终于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是其第126个成员国.

第八轮多边贸易谈判(亦称“乌拉圭回合”谈判)是1986年9月在乌拉圭的埃斯特角城举行的关贸总协定部长级会议上决定的,开始旨在全面改革多边贸易体制的新一轮谈判,经过7年多艰苦的谈判,于1994年4月15日在摩洛哥的马拉喀什结束。参加方从最初的103个,增至谈判结束时的125个。谈判使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平均降税1/3,发达国家工业制成品平均关税水平降为3.6%左右。谈判最重要的成果是签署了《世界贸易组织协定》。

》。

1999年12月在美国西雅图举行的世贸组织第三届部长级会议计划发起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由于种种原因,会议以失败而告终。原定于2000年1月开始的“千年回合”谈判也未能按时启动。

中国是2001年加入的WTO,是第126个

各种关税术语释义(四)

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结果最后文件

1. 各国政府和欧洲共同体的代表以及贸易谈判委员会的成员为结束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而召开会议,同意所附《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此《最后文件》中称“《WTO协定》”)、部长宣言和决定以及《关于金融服务承诺的谅解》包含了他们谈判的结果,并形成此《最后文件》的组成部分。 2. 通过签署此《最后文件》,代表们同意:

(a) 酌情将《WTO协定》提交他们各自的主管机关审议,以期寻求依照他们各自的程序批准该协定;

(b) 通过部长宣言和决定。 3. 代表们同意,宜由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所有参加方(下称“参加方”)接受《WTO协定》,以使该协定于1995年1月1日或其后尽早生效。部长们将依照《埃斯特角城部长宣言》最后一段,在不迟于1994年底前召开会议,就谈判结果的国际实施问题作出决定,包括谈判结果生效的时间。 4. 代表们同意,《WTO协定》应根据该协定第14条开放供所有参加方以签字或其他方式作为一个整体予以接受。《WTO协定》附件4所列一诸边贸易协定的接受和生效按该诸边贸易协定的规定执行。

5. 在接受《WTO协定》之前,不属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缔约方的参加方必须首先完成它们加入总协定的谈判并成为其缔约方。对于在此《最后文件》签署之日仍不属总协定缔约方的参加方,其减让表不是最终的,应在随后为加入总协定和接受《WTO协定》的目的加以完成。

6. 此《最后文件》和所附文本应交存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缔约方全体的总干事,总干事应及时向每一参加方提供一份经核正无误的副本。

1994年4月15日订于马拉喀什,正本一份用英文、法文和西班牙文写成,三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中国什么时候加入WTO

关税(Customs Duty)

又称 customs 或 tariff,是一个国家对于通过其国境的货物所课征的租税,因此,它是一种国境关税,所谓“通过其国境”即表明关税为通过税的一种,而所谓“国境”并不仅限于一个国家的政治领域,而是指经济的国境,也即关税的地域,如非经济的国境,或非关税的地域,则虽有货物通过,也不课征关税,例如通过自由港的商品,即不课税。关税乃对通过国境的“货物”才课税,如非“货物”则不属课税对象,例如旅客出入国境,从事运输客货的运输工具,虽其过境,也不课关税。关税依货物通过的方向可分为进口税(import duty),出口税(export duty)。

但现代已很少课征出口关税,所以一般所谓关税,乃指进口关税而言;依课证标准,可分为从价税(advalerem duty),从量税(specific duty),复合税(compound duty)以及选择税(alternative duty);依课征目的,可分为财政关税(financial duty)、保护关税(protecive duty)、反倾销税(anti-dumping duty)以及报复关税(retaliatory duty)等。

关税和贸易总协定(The 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

关税和贸易总协定是一项关于关税和贸易准则的多边国际协定。其主要宗旨是各缔约国在处理其贸易和经济事业的关系方面,通过达成互惠互利协议,大幅度削减关税和其他贸易障碍,取消国际贸易中的歧视待遇,达到保证充分就业,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的巨大持续增长,扩大世界资源的充分利用,发展商品生产和交换的目的。

关税和贸易总协定创建于1948年(产生于1947年,1948年1月1日生效)。其产生主要源于二次大战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认为导致世界大战的主因是国际经济贸易矛盾,战前各资本主义国家采取的经济贸易政策限制了贸易的发展,致使经济危机频频发生,为防止大战重演,首先应在倡导贸易自由化的基础上,成立国际性的世界经济组织,以规定战后的金融、投资和贸易活动,形成能够左右世界经济和国际贸易发展的多边体系。

关贸总协定现有108个正式缔约方,另有20多个虽非关贸总协定缔约方,但原则遵守和适用关贸总协定法律原则和贸易规则的国家和地区;此外仍有16个世界经济组织及国家和地区是关贸总协定的观察员。世界上几乎五分之四的国家和地区与关贸总协定有联系。目前,缔约国之间的贸易额已占世界贸易额的90%左右,其规模不断增大,由关税到非关税措施,由货物贸易延伸至服务贸易,知识产权保护和投资措施,并可能扩大到环境保护。关贸总协定的多边贸易规则已成为世界各国所普遍接受的共同准则,关贸总协定在国际经济,贸易事务中发挥着日益重大的作用,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共同成为当代世界经济的三大支柱。

关贸总协定既是一项含有一整套多边贸易原则和规则的契约,又是缔约方之间相互进行贸易谈判的场所。总协定共分四部分,包括三十八条条款。第一部分包含一、二两条,主要阐述量惠国待遇法律原则及其具体运用;第二条是关税减让表。第二部分包含第三条至二十三条,共二十一条,主要是多边贸易的具体规则。第三部分包含第二十四条至三十五条,共十二条,主要规定了成员国的加入、登记、退出等程序。第四部分共三条,题为贸易与发展主要内容是发展中国家可在多边贸易体系中与发达国家相比享有差别的,更优惠的待遇。

关贸总协定的基本原则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市场经济为基础,自由竞争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非歧视原则,关税保护手段原则,公平贸易原则,一般禁止数量限制原则,互惠原则和透明度原则。

关税和贸易总协定在四十多年的历史中,几经修订,充实与完善。每当贸易保护主义趋势高涨的时候,就要举行一次多边贸易谈判,到目前为止,已是第八轮。关贸总协定第一轮至第五轮谈判,主要是就关税达成协议;第六轮、第七轮,就非关税壁垒的规范和消除达成了反倾销、反补贴、政府采购、贸易技术标准、海关估价、许可证手续等六项协议,对世界经济、贸易以及政治起了巨大的作用。

目前进行的第八轮谈判――乌拉圭回合,于1986年9月在乌拉圭的埃斯特角城召开,谈判的目的是进一步放宽和扩大世界贸易,通过减少和取消关税、数量限制和其他非关税措施与壁垒来改善进入市场的条件;加强关贸总协定的作用,改善多边贸易体制,加强关贸总协定体制对不断演变的国际经济环境的适应能力。乌拉圭回合谈判内容之广是历次谈判所不能比拟的,包括关税、非关税措施、热带产品、自然资源产品、纺织品和服装、农产品、补贴和反补贴措施,以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问题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服务贸易等十五个议题。

关税和贸易总协定作为协调国际贸易政策,保持成员国间贸易关系的一项多边法律协定,将会对世界政治,世界经济以及国际贸易的发展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什么是关税减让?

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成为其第143个成员。

中华民国是世贸前身——关贸总协定的创建国之一。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却因为政治对立的原因,拒绝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而继续承认中华民国政府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无法获得在关贸总协定中缔约国成员的身份。

在1971年10月25日,联合国大会会议推出2758号决议,即在“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组织中的合法权利问题”上做出表态,中华人民共和国获得了合法地位,中华民国政府也不再出现在关贸总协定的列表之中,直到2001年,中国与中国台湾才陆续加入WTO。

扩展资料:

1、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

互惠原则(Reciprocity)互惠原则,也叫对等原则,是WTO最为重要的原则之一,是指两成员方在国际贸易中相互给予对方贸易上的优惠待遇。它明确了成员方在关税与贸易谈判中必须采取的基本立场和相互之间必须建立一种什么样的贸易关系。

2、世界贸易组织的目标:

是建立一个完整的,包括货物、服务、与贸易有关的投资及知识产权等内容的,更具活力、更持久的多边贸易体系,使之可以包括关贸总协定贸易自由化的成果和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所有成果。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WTO

中国是第几个加入WTO的国家

通过谈判,互相让步,承担减低关税的义务。特别指二次大战后在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主持下,经由多方谈判所达成的关税减让。谈判在最惠国待遇原则下进行,列出减让税率表,所有成员国一律享有。协议的减让税率对成员会具有约束力,称约束性税率,成员国不得任意撤回或修改,并承担关税减让的法律义务,不得加征其他国内税、进口费、改变关税估价办法和对税目重新分类以及给予补贴等,以逃避、抵销减让。除规定减让税率直接减低关税外,还有以下减让形式:(1)承诺现行税率不变;(2)在谈判期间不得提高现行税率,不得增减免税税目;(3)规定最高税率不得超过等。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主持的关税减让谈判称“多边贸易谈判”(Multiple Trade Negotiation-MTN)。开始采取“逐项方式”,由该商品的主要进出口国间逐项进行磋商,达成减让协议,适用于所有成员国,后来改用“一揽子方式”,即对各类商品按同一百分比减税,如一律减50%等,然后分年度分阶段实施。各国关税税率高低不同,按同一百分比减税,对高税国有利,对低税国不利。西欧国家主张改用高税国多减,低税国少减,即所谓“协调一致方式”,但未能实现。

自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生效以来,关税减让已进行了8轮。第1轮于1947年4月至10月在日内瓦举行,有23个国家参加,达成双边减税协议123项,涉及45000项商品。第2轮于1949年4月至10月在法国安纳西举行,主要是为新参加总协定的国家安排的,有33个国家参加,达成双边协议147项,关税减让涉及的商品再增加5000项。第3轮于1950年9月至1951年4月在英托尔基举行,有39个国家参加,达成双边协定150项,关税减让涉及的商品又增加8700项。第4轮于1956年1月至5月在日内瓦举行,参加的国家只有28个,减让所影响的贸易额只有25亿美元。第5轮于1960年9月至1962年7月在日内瓦举行,又称“狄龙回合”,参加国有45个,减让所影响的贸易额约49亿美元。第6轮于1964年5月至1967年6月在日内瓦举行,又称“肯尼迪回合”,这次谈判使进口工业品的关税水平下降了35%,影响贸易额400亿美元。第7轮是1973年9月在东京召开,1979年在日内瓦结束的,又称“东京回合”,参加国有99个(包括29个非总协定成员国),各国的减税幅度在25%至33%之间。第8轮于1986年9月在乌拉圭的埃斯特角城通过的部长宣言开始,又称“乌拉圭回合”,有107个国家和地区参加,目前仍在进行中,中国第一次参加了关贸总协定的多边关税谈判,中国关税谈判代表团已向乌拉圭回合的多边关税谈判小组提出了中国的关税减让方案,但未经审议和评估。

选自锦程全球订舱中心

国际贸易组织宪章是什么

中国是第143个加入WTO的国家。

世界贸易组织(简称世贸组织或世贸;英语:World Trade Organization,简写为WTO,法语:Organisation Mondiale du Commerce,简写为OMC,西班牙语:Organización Mundial del Comercio,简写为OMC)是负责监督成员经济体之间各种贸易协议得到执行的一个国际组织,前身是1948年开始实施的 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的秘书处。世贸总部位于瑞士日内瓦,现任总干事是巴西人罗伯托·阿泽维多。截至2013.3.2世界贸易组织共有159个成员。世界贸易组织是多边贸易体制的法律基础和组织基础,是众多贸易协定的管理者,是各成员贸易立法的监督者,是就贸易进行谈判和解决争端的场所。是当代最重要的国际经济组织之一,其成员间的贸易额占世界贸易额的绝大多数,被称为“经济联合国”。

2001年12月11日,我国经过15年的谈判正式加入,这是关贸总协定/世贸历史上谈判时间最长的一次。英属香港和葡属澳门则在1995年1月1日世贸正式成立时加入,两地分别主权移交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后,其在世贸的名称也换为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都经历了哪些“磨难”?

哈瓦那宪章

世界贸易组织(简称WTO),是一个独立于联合国的永久性国际组织,是致力于推进世界贸易自由化、管理多边贸易体制、处理国与国之间贸易规则的最重要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其前身为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简称GATT)。早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尚未结束时,以美国为首的盟国就开始筹备建立战后的国际经济秩序。1944年,美、英等44个国家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的布雷顿森林召开会议,建立了以稳定国际金融、促进世界贸易为目标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简称IMF)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简称IBRD),并酝酿建立一个处理国际贸易与关税的国际组织来调节国际贸易的正常发展。在此背景下,1946年2月召开的国际贸易与就业会议决定筹建国际贸易组织(简称ITO),并成立了筹备委员会,起草该组织宪章。1947年4月在日内瓦举行的筹委会第二次会议上,通过了《国际贸易组织宪章》草案。同年l 1月,在古巴首都哈瓦那召开的联合国贸易与就业会议上,正式通过了《国际贸易组织宪章》(即《哈瓦那宪章》)。会议期间,各国还进行了首轮关税减让谈判,并达成了100多项关税减让协定。1947年10月30日,美、英、法、加拿大等23个国家在日内瓦会议上,决定把关税减让协定和《哈瓦那宪章》草案中有关关税与贸易政策的条款合并为一个文件,即《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并宣布自1948年1月1日起,在ITO成立前临时生效。

虽然《哈瓦那宪章》在联合国贸易与就业会议上获得通过,但未能得到某些国家立法机关的认可。其中,最大的障碍来自美国。尽管美国政府是宪章的主要推动者之一,美国参议院却以宪章的某些规定与其国内法不相符合为由拒绝批准。1950年,美国政府宣布将不再寻求国会批准《哈瓦那宪章》,ITO实际上已经无法建立。于是,GATT就一直适用到1994年12月31日。总协定的“临时适用”长达近半个世纪,这在国际多边条约中实属罕见。

关贸总协定原本仅仅是一项国际多边贸易协定,而不是正式的国际组织,但在40余年的实践中,它却在事实上承担着一个重要国际组织的角色。作为一个国际组织,关贸总协定的总部设在日内瓦,有一套完整的组织机构,包括缔约国全体、代表理事会、秘书处和总干事,以及各种附属委员会、专家组、工作组等。关贸总协定还规定了成员资格的要件和严格的接纳程序,特别是“入场券”的要求在国际组织中可谓是独树一帜。

作为协调缔约国贸易政策的中心场所,关贸总协定最重要和最基本的活动方式是开展多边贸易谈判。迄今为止,总协定共组织了8轮多边贸易谈判,其中最为引人瞩目的是第8轮即“乌拉圭回合”谈判。乌拉圭回合自1986年9月15日在乌拉圭的埃斯特角城开始,至1993年12月15日基本结束。1994年4月15日,12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摩洛哥的马拉喀什签署了乌拉圭回合谈判的一揽子协议——《建立世界贸易组织马拉喀什协定》(马拉喀什议定书)。根据这个议定书,开始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向世界贸易组织的过渡。为此,还成立了一个筹备委员会。1995年1月1日,马拉喀什议定书正式生效,世界贸易组织同时宣告成立。自1996年1月1日起,世界贸易组织(WTO)取代了关贸总协定的全部组织职能,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简称IMF)、世界银行(简称WB)一起被称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三大支柱。

中国为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曾经历了从“复关”到入世异常艰难、曲折、复杂、漫长的马拉松式谈判过程,此中艰辛可谓一言难尽。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阻力主要来自个别国家,在中美世贸谈判达成协议之前,中国为恢复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就已经进行了长达13年的谈判,而且漫漫的谈判路途非常坎坷,超出了人们的预料和想象。

△1948年4月21日,中国政府签署关贸总协定《临时适用议定书》,并从1948年5月21日正式成为关贸总协定缔约方。

△1950年3月6日,台湾当局宣布退出关贸总协定。由于作为中国唯一合法政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成立,台湾当局无权作出这样的决定,所谓“退出”的宣布是非法的、无效的。

△1982年11月,中国政府派团列席关贸总协定第36届缔约方大会。

△1985年11月6日,关贸总协定理事会通过中国的申请,决定给予中国总贸总协定理事会观察员地位。

△1986年7月10日,中国政府正式提出申请,恢复中国在关贸总协定中的缔约国地位。

△1986年9月15日至20日,关贸总协定部长级缔约方大会在乌拉圭埃斯特角城举行,乌拉圭回合谈判开始。中国政府派团出席会议,并从此成为乌拉圭回合全面参加方。

△1987年2月13日,中国政府向关贸总协定秘书处提交了《中国对外贸易制度备忘录》,供缔约方审议。

△1987年3月4日,关贸总协定中国工作组成立。

△1987年10月22日,关贸总协定中国工作组第一次会议在日内瓦举行。

△1988年2月23日至24日,关贸总协定中国工作组第二次会议在日内瓦举行,开始审议中国外贸制度。

△1992年10月21日至23日,关贸总协定中国工作组第十一次会议在日内瓦举行。会议决定结束对中国外贸制度的审议,转入市场准入的实质性谈判阶段。

△1994年4月12日至15日,关贸总协定部长级会议在摩洛哥的马拉喀什举行,正式结束乌拉圭回合谈判。中国政府代表签署了《乌拉圭回合谈判结果最后文件》。

△1994年12月20日,关贸总协定中国工作组第十九次工作会议在日内瓦举行。由于少数缔约方漫天要价,无理阻挠,致使中国复关谈判未能达成协议。

△1995年5月7日至19日,受关贸总协定中国工作组主席邀请,中国代表团赴日内瓦与缔约方恢复中国复关和加入世贸组织的双边谈判。

△1995年6月3日,世贸组织总理事会接受中国申请,中国成为该组织观察员。

△1996年3月22日,世贸组织中国工作组第一次正式会议在日内瓦举行。

△1997年8月4日至6日,中国与新西兰签署了世贸组织市场准入谈判的双边协议,新西兰是第一个与中国结束双边谈判的西方国家。(但在此之前,中国与匈牙利已签)

△1999年7月9日,中日双方发表了联合新闻公报,宣布全部结束双边谈判。

△1999年5月8日,美国轰炸中国驻南斯拉夫使馆,中美世贸组织双边谈判中断。

△1999年9月9日至13日,中美两国在亚太经合组织***非正式会议期间恢复双边世贸组织谈判。

△1999年11月10日至15日,中美两国就中国加入世贸组织问题在北京举行了谈判。11月15日,双方达成双边协议。

△1999年11月26日,中国与加拿大结束了关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双边谈判。

△2000年5月15日至19日,中国与欧盟就中国加入世贸组织问题在北京举行谈判。5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

△2000年6月19日至23日,世贸组织中国工作组第10次会议在日内瓦举行,谈判重点转移到在多边起草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法律文件--加入议定书和工作组报告书。

△2001年6月28日至7月4日,世贸组织中国工作组第17次会议在日内瓦举行,此次会议完成了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多边文件的起草工作。

△2001年9月13日,中国与墨西哥结束了关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双边谈判,至此中国全部完成了与世贸组织成员的双边市场准入谈判。

△2001年9月12日至17日,世贸组织中国工作组第18次会议在日内瓦举行,此次会议通过了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多边文件,提交总理事会审议。会议宣布结束中国工作组的工作。

△2001年11月10日,在多哈召开的世贸组织第四次部长级会议,审议并表决中国加入世贸组织。